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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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014年,白云机场完成飞机起降41.2万架次,旅客吞吐量5478.03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45.4万吨,分别同比增长4.5%、4.4%和11%,其中货邮吞吐量增速位列全国五大机场首位。公司紧紧围绕打造安全、高效、优质运营的世界级航空枢纽这一核心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安全管理方面:持续加强安全管理,针对飞行区资源紧张、不停航施工密集、场内车辆和非动力设备管理秩序等问题,组织开展白云机场临时机位安全保障运行评估和为期180天的飞行区地面运行秩序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平安机场”建设,以机场安委会为平台,在全场范围内开展“当合格主人,做空港卫士,建平安机场”活动;设立航务管理部,进一步强化航务管理和不停航施工管理。继续加强反恐防控体系建设和空防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
服务质量方面:强调围绕顾客满意度实现服务对标和服务产品创新;以建立高效的、有责任心的服务管理团队为目标,加大服务管理团队考核,积极打造优秀服务管理团队;加强服务测评督办、服务品质分析,定期督办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服务考核体系。以“不正常航班服务提升”为主题继续开展2014年“开放办机场、服务大提升”活动;开展服务对标管理,优化手推车服务现场管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改进航显显示内容,增加值机引导服务、设置爱心柜台、开辟国际旅客行李整理磅秤区等,促进了客户体验提升。
枢纽建设方面:2014年全年新增国际航线个,货运2个。截止2014年底,白云机场通航点已达到199个,其中国际及地区通航点为70个,白云机场以亚太、澳洲和非洲地区为主、逐步覆盖欧美等全球地区的航线网络布局已经初具雏形。2014年,白云机场通关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通程联运政策范围不断扩大,72小时政策得到进一步优化,货运通关政策实现新的突破。
2014年公司收入额前五名客户金额总计为182,002.45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32.93%。
因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及旅客提供地面保障服务bg电子游戏平台,基本不涉及向供应商采购。
(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主要系收到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安检设备)所致。
(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公司均没有票据保证金及子公司清算归还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2014年,公司围绕打造安全、高效、优质运营的世界级航空枢纽这一核心目标,实现第二十二个航空安全年,完成飞机起降41.2万架次,旅客吞吐量5,478.03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45.4万吨,分别同比增长4.5%、4.4%和11%,完成全年经营计划。
(1) 货币资金:主要系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拓展及经营业绩的提升,营运资金相应增加所致。
(3) 应收利息: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定期存款增加,期末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国家、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州市人民政府一直将发展白云机场作为促进我国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和航运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政策支持白云机场国际航空枢纽战略的实现。
白云机场位于珠三角的核心区域,珠三角地区是我国开放最早的地区,拥有世界上密集度较高的工业基地和巨大的货源生成量,是目前国内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区域经济助推机场业务增长。
白云机场先进的硬件设施与出色的服务保障能力吸引了众多航空公司,纷纷开辟以广州为到达出发点的航线。拥有众多实力雄厚的合作伙伴是白云机场实力和价值的体现,同时也为白云机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具有丰富的大型机场运营管理经验。公司制定和实施国内首套机场服务标准,是亚洲最早通过国际机构SGS服务认证和国内首家通过ISO9000认证的机场,具备领先的经营管理优势、出色的服务保障能力。
—公司原持有光大银行股票44,000,000股。2013年12月光大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的相关批复文件,本次光大银行发行上市时,其 115 家国有股东须将其持有的光大银行部分国有股(A 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转持总额为本次 H 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并按比例分摊至上述国有股东,该等股份在 A 股注销后将转为 H 股,并于光大银行 H 股上市前存入社保基金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根据财政部“财金函【2008】76号”文认定,公司所持光大银行股票属于国有法人股,为此公司于2013、2014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分别转出所持光大银行股票859,314股、59,176股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出后公司仍持有光大银行股票43,081,510股,期末公允价值为210,237,768.80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因经营亏损,账面投资成本按权益法核算已减记为零。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州白云航空货站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开始运营。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的发展形势和趋势都开始呈现出深刻的变化,经济发展已经迈入新常态,民航发展也开始进入一个安全形势更加严峻、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变化更加快速、服务需求更加多元化的新阶段。
从宏观经济来看,虽然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但总体仍然处于缓慢复苏之中,同时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具有不少新的有力支撑和难得机遇。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的全面深化改革大潮和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理念将对我国市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多政策引领与法制保障,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竞争格局。
从地方发展来看,借助国家层面推出“一带一路”战略中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以及广东自贸区政策的落地,粤港澳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将得到进一步快速发展。2014年12月29日,广东省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首次从地方政府层面对系统推进我省民航业发展提出一系列意见,明确提出广州要与国内、东南亚主要城市形成“4小时航空交通圈”,与全球主要城市形成“12小时航空交通圈”,尤其在枢纽建设、空域优化、基础建设、体制改革等方面制订了详细目标和要求。
从行业发展来看,国际原油价格的大幅下跌将对空运市场复苏以及航空业发展带来持续利好影响,航空公司效益将得到显著改善。随着经济持续发展,我国人均出行需求持续旺盛,并始终处于快速攀升阶段,尤其是珠三角地区作为我国最大的旅游市场客源地,为白云机场建设世界级航空枢纽提供了深厚的腹地市场基础。
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生态机场、文化机场建设,增强国际业务,推动物流业务快速发展。着力打造股份公司新经济增长点,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提升经营效益,将白云机场建成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
2015年换算旅客吞吐量7,402万人次。紧紧围绕转型优化作为全年工作的核心,切实推动公司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安全平稳、服务提升,促进航空主业做强、非航产业做大。
2014年12月16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基础【2014】3053”号文件批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项目法人已由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函〔2013〕545号),其中机场工程部分,包括第三跑道(不含土地)及滑行道系统、2号航站楼等,总投资为人民币170.964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际投入资金。
航空运输业是与国家及地区宏观经济、社会环境紧密相关的基础性行业,国家和地区经济形势的变化、社会环境的特殊事项将直接影响航空运输业的市场需求。
航空运输业是国家的基础性行业,我国政府对该行业实施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发展政策的调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珠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航空物流最发达的地区。珠三角地区内机场密集程度居全国之首,拥有白云机场、香港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珠海金湾国际机场和澳门国际机场等四大机场。区域内机场的竞争主要源于香港、广州和深圳三个城市的机场。珠三角区域内的机场对公司航空相关业务形成了分流,加剧了市场竞争,如本公司不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面临业务量及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随着我国铁路、高速公路和航道网络的不断完善和服务效率提升,特别是高速铁路网络的建设,在中短程运输市场领域对航空运输业产生了一定的竞争压力。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网络逐步建设完善,在1,000公里以内的中短途运输市场竞争中,高速铁路较航空拥有总体价格相对较低,节省往返机场、候机时间,运送能力大,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小、正点率较高等诸多优势,必然对航空运输市场形成一定程度的分流。近年来国家加大对铁路和公路网络的投资建设,将进一步加剧航空运输与公路、铁路运输之间的业务竞争。
白云机场是南方航空的基地机场,南方航空是本公司第一大客户。如果未来南方航空的营运以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公司一直把安全控制作为经营管理的重点工作,但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整个机场和公司范围内不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如果在机场运营中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将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拟投资建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公司未来形成一定的融资压力。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获得资金或融资成本显著上升,将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白云机场位于珠江口沿岸,临近南海,若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航空公司的飞机正常起飞和降落,则可能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从2014年度开始执行。
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bg电子游戏平台,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翔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旅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快线运输有限公司。 上述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2014年度)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广州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参会人员。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参加本次会议并进行表决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每10股派现金2.9元(含税)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分配,合计分配333,500,000.00元。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作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7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和议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6、议案10-14、16-25已经公司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201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已经公司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201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201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13年4月25日、2014年8月29日、2015年2月13日、2015年3月31日刊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2、议案13、议案19-25为特殊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均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6、议案17和议案18。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本公司在白云机场航空运输生产服务需要,以及未来二号航站楼投产后能合法合规使用土地,本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署《二号航站楼及机坪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本公司拟在二号航站楼投产后向集团公司租赁二号航站楼及其机坪的用地用于日常航空运输生产及经营服务。
机场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4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712,591,4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96%。本次公司向机场集团租赁土地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租赁类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机场集团: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法定代表人:张克俭;成立于1993年3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伍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过港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救援服务;航空地面服务;客货销售代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服务: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流业务,停车场、仓储、物流配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通用航空服务、航油设施建设与运营,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航空信息咨询及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用地556,700平方米(835.05亩)及二号航站楼机坪用地594,436平方米(891.65亩)。
本次集团公司出租的相关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集团公司已就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14,394,915平方米(21592亩)的国有土地,由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于2006年11月15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1200022号)。集团公司已拥有上述土地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
(2)广东省国土厅已于2013年8月1日出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的函》(粤国土资利用函〔2013〕1684号》,同意集团公司对上述14,394,915平方米(21,592亩)的国有土地可采用授权经营方式处置。
1、二号航站楼用地556,700平方米及二号航站楼机坪用地594,436平方米,合计用地1,151,136平方米。
2、二号航站楼正式运营后,二号航站楼机坪用地的租金标准参照2007年8月5日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白云机场跑道用地价格确定。
3、二号航站楼正式运营后,二号航站楼用地的租金标准参照双方签订《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白云机场航站区用地价格确定。
4、二号航站楼及其机坪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为8年,若二号航站楼正式运营投产日期在上半年,自7月1日起计算租期及租金,若投产日期在下半年,自次年1月1日起计算租期及租金。
5、二号航站楼正式运营后的第三年1月1日起,上述用地的租金按如下方式调整确定:
7、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或减少租赁土地时,参照当年白云机场同用途土地租赁价格确定租金。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投产后开展正常的航空运输生产服务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201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6名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林斌先生、卢凯先生、梁庆寅先生及李玮女士就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该项议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公司与关联方集团公司签署飞行区《二号航站楼及机坪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正常开展航空运输服务的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进行以下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署《二号航站楼及机坪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集团公司租入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及站坪用地合计1,151,136平方米并支付租赁费用,租赁期限为8年,若二号航站楼正式运营投产日期在上半年,自7月1日起计算租期及租金,若投产日期在下半年,自次年1月1日起计算租期及租金。
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及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关于二号航站楼及机坪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关联交易后认为: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二号航站楼及机坪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正常运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分别于2008年8月18日、2012年7月20日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217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2171号),同意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以下简称“机场工程”)项目,项目法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批准。机场集团已就机场工程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建设公司”)组织建设、管理。
2015年1月4日,广东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同意变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12号)(以下称“国家发改委项目法人变更批复”),根据该批复,机场工程项目法人由机场集团变更为本公司。
基于上述,为完成机场工程建设,确保机场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持续开展,经双方充分沟通及协商,公司与集团公司拟签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总体安排协议》(以下简称“《总体安排协议》”),就扩建工程项目法人变更后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设、项目移交、业务划分、土地房产及设施的使用等事项进行框架性、原则性约定。
机场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4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712,591,4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96%。本次公司与机场集团签订《总体安排协议》,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租赁类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机场集团: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法定代表人:张克俭;成立于1993年3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伍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过港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救援服务;航空地面服务;客货销售代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服务: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流业务,停车场、仓储、物流配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通用航空服务、航油设施建设与运营,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航空信息咨询及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机场工程项目法人由机场集团变更为本公司,机场股份已成为机场工程项目法人,享有投资、建设机场工程及未来机场工程完工后的经营权利(不含土地)。因此,机场集团项目法人的相关权利及责任应由本公司承担,机场集团委托机场建设公司进行的相关事宜将相应变更为本公司委托机场建设公司组织建设、管理。
(1)公司同意将机场工程委托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机场建设公司代为建设管理。公司与机场建设公司就委托机场建设公司代为建设管理机场工程的有关事宜应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2)除机场工程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全部建设资金(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民航局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为准)由公司负责筹集和拨付。自2015年4月1日起,机场工程的所有资金支付均由机场建设公司直接向公司申请,具体的资金拨付及支付安排将由公司与机场建设公司协商确定。
(3)集团公司将在本协议生效后的20个工作日内,开始将机场工程及其建设事宜向公司进行移交,集团公司有义务督促机场建设公司完成上述移交事宜。
e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取得合同的缔约他方的同意,将集团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至公司。对于已开具的发票,集团公司或机场建设公司应配合公司,在征得合同对方同意后采取适当的方式将该等发票更换为以乙方为付款方的发票;对于尚未开具的项目工程发票,集团公司或机场建设公司应与合同对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签订后将尚未开具的发票开具为以公司为付款方的发票。在公司与机场建设公司新签订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委托建设管理协议》生效后,机场建设公司为机场工程建设目的签署的所有有关合同性文件,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委托建设管理协议》执行。
f对于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所有有关机场工程建设的批复、许可、证明等批准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机场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集团公司应协助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取得各级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向公司重新或单独核发以公司为机场工程建设单位的与上述批准性文件相同性质的批准性文件。
(5)双方应聘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国家发改委关于机场工程项目法人变更批复出具日及双方工程结算支付过渡期截止2015年4月1日前集团公司、机场建设公司已投资建设的机场工程及其所发生的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公司根据审定金额一次性先行支付85%的首付款,剩下15%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审核完成后,根据公司要求,集团公司及机场建设公司应将经审计的机场工程在建工程及其相关财务、建设资料移交给公司。
(6)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机场工程项目法人变更批复,公司有权以其自筹资金对机场工程单独进行投资建设,并自主享有作为机场工程投资者依法所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机场工程的所有权(除土地使用权外)、使用权、经营管理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并享有在白云机场依法进行现有业务经营的权利和在同等条件下开展新业务的优先权。
(7)机场工程移交后,公司委托机场建设公司建设管理的概算为170.9642亿元(剔除第三跑道土地征地费)。
因国家发改委已批准机场工程项目法人由机场集团变更为机场股份,为确保机场工程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公司与机场集团必须明确机场工程项目法人的权利及责任,就扩建工程项目法人变更后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设、项目移交、业务划分、土地房产及设施的使用等事项进行框架性、原则性约定。
(二)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确保公司二号航站楼等机场经营资源平台的顺利建成,解决航站楼等相关航空主业资源瓶颈,有利于满足不断增长的旅客航空服务需要及公司未来航空业务的长期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前须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此外,独立董事还须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应对表决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林斌先生、卢凯先生、梁庆寅先生及李玮女士就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该项议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公司与关联方集团公司签署《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总体安排协议》,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确保白云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及未来公司航空运输业务的长远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以下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总体安排协议》。
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及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以下关联交易认为:
公司拟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总体安排协议》,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确保白云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及未来公司航空运输业务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机场建设公司 指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系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委托建设 指 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由其负责项目前期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2012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第2171号),同意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以下简称“机场工程”)项目,项目法人为机场集团。
2015年1月4日,广东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同意变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12号),根据该批复,机场工程项目法人由机场集团变更为本公司。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函〔2013〕545号),机场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97.3976亿元,考虑到机场建设公司负责建设的白云机场及广东省内其他机场相关工程的完成情况良好,且其拥有工程建设管理应具备的各专业人才及机场建设的丰富经验,拟将概算中除第三跑道土地征地费用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概算合计约170.9642亿元)委托给机场建设公司建设管理。
为确立委托建设事宜的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确保项目按要求如期完工,公司拟与机场建设公司签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下称“委托建设协议”),由机场建设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全部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确保项目按要求如期完工。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机场建设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机场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4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712,591,4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96%。本次公司与机场集团及机场建设公司签订委托建设协议,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机场建设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白云机场南工作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楼;法定代表人:温文星;成立于2014年8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档案咨询,仓储,销售建筑材料。
参照《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代建制的项目,总投资超过2亿元项目的代建服务费分段累进计算,2亿元部分按2%计算,超出2亿元部分按1.5%计算,据此,按委托建设管理项目概算170.9642亿元,确定委托建设管理费为2.574463亿元。
1、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函〔2013〕545号),本次委托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总概算为170.9642亿元,主要包含:航站区工程:航站楼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停车场工程、站坪工程、总图工程、信息与安防工程(现有信息楼土建及弱电改造等)、燃气工程(楼外)等;飞行区工程:第三跑道工程、飞行区安防工程等;公共配套设施工程:110KV外电源、新建110KVA变电站、场内10KV供电工程等。本次委托建设的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上述工程的勘察、项目报批、项目用地、环评、能评、规划、报建、专业报审管理、设计、工程招标与实施、设备材料的采购与安装、工程验收、结算及财务决算等。委托建设管理项目最终造价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概算170.9642亿元。项目投资概算有调整的,以政府有权部门批复的同口径概算做相应调整。
2、二号航站楼及配套设施计划于2018年2月竣工投产,110KV变电站2016年12月竣工投产。
3、上述项目的委托建设管理费2亿元部分按2%计算,超出2亿元部分按1.5%计算,约为2.574463亿元,包含在委托建设管理项目概算170.9642亿元内,以最终工程决算审计为准,超出委托建设管理项目概算170.9642亿元(含委托建设管理费)的部分,机场建设公司应退回公司。
公司设立专用账户,用于工程款的支付,根据双方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实际工程进度为依据支付工程款。管理费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实际完成量计算,于每年3月1日、9月1日分别支付。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确保白云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委托建设协议的签订有利于确保机场工程按要求如期完工。机场工程竣工后,白云机场将极大的扩展航空服务资源平台,有利于公司未来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白云机场满足更多的航空服务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前须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此外,独立董事还须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应对表决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林斌先生、卢凯先生、梁庆寅先生及李玮女士就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该项议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公司与关联方集团公司签署《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确保白云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未来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白云机场满足更多的航空服务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以下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
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及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